最终用户许可协议
本《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是您(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邢台鼎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产品版权所有人,(以下称““神州智工””)之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在您使用本软件产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本协议,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软件、电子文档等都应是按本协议的条款而授权您使用的,同时本协议亦适用于任何有关本软件产品的后期发行和升级。您非常明确的知道,您有绝对的自主权利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条款,但是您一旦安装、复制、下载、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本协议与由您签署的通过谈判订立的任何书面协议一样有效。如不同意,请不要使用本软件并确保产品及其组件的完好性。
1. 定义
1.1“本软件”或“软件产品”指:
(1) 随附了本协议磁盘、光盘、或其它介质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神州智工”其它软件或第三方电脑或软件;
(2) 相关的说明性书面材料、产品包装和电子文档,以及外接加密件;
(3) “神州智工”许可您使用的本软件的升级程序、修改版、更新和添加内容以及“神州智工”发布的相关工具(如果有的话)。
1.2 “使用”指依据文档存取、安装、下载、复制或以其它方式对本软件做功能性应用。
1.3 “用途”指您使用本软件的限制和范围。您使用本软件的用途应当根据您所购买的“神州智工”软件确定,您使用该产品的用途则应限定于个人(或公司)自用,除非经“神州智工”书面授权,您不应对该产品作非本人使用或商业使用。
2. 知识产权
“神州智工”授权您制作的任何副本均为“神州智工”的产品,其知识产权归“神州智工”所有。本软件的结构、组织和代码均为“神州智工”的有价商业秘密和保密。本软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国际条约以及使用本软件国家所适用的法律的保护。您不得在本协议许可的范围之外复制本软件,否则将构成对“神州智工”知识产权的侵犯。
您还须同意不对本软件进行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或以其它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破解或克隆外置加密件;
“神州智工”有书面明示允许您进行合法反编译的除外。
“神州智工”提供的或您获得的有关本软件的任何只能由您为本协议许可的目的而使用,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创建任何与本软件风格基本相似的软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商标的使用(其中包括商标所有者名称的标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本协议对您使用本软件的授权并不意味着“神州智工”对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也进行了转让。
3. 软件产品许可
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际著作权条约和中国其它知识产权法及其他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保护。只要您遵守本协议的条款,“神州智工”即会授予您非独占性的软件许可,允许您依据本协议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软件。
3.1 授权使用范围
对一份软件产品,“神州智工”只授权您同时在一台电脑的一个操作系统上面使用,但在下列情况下您可以将本软件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
(a) “神州智工”明示授权许可您用于多用户环境或网络系统上;
(b) 您使用本软件的每一节点及终端都已向“神州智工”购买了使用许可。
3.2 复制、分发和传播
您应当按本协议的规定使用或复制本软件。您必须保证协议授权的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都必须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商标等方面的,亦包括本协议。
出于备份或档案管理的目的您可以制作一个软件副本,但不可在任何其他电脑上安装或使用该副本。除“神州智工”明示授权外,您不得将该副本转让给他人使用。
3.3 转让
除非本协议明示许可,否则不得对本软件的所有或任何部分进行租用、出租、再许可或将其复制到其它用户的电脑上。但是您可以将使用本软件的权利转让给他人,前提是:
(a) 您同时将本协议、本软件和与本软件捆绑或预安装在一起的所有其它软件或硬件(包括所有副本、更新版和先前版本)一并转让给他人;
(b) 您不对任何副本进行留存,包括电脑上存储的备份和副本;
(c) 接收方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您合法购买本软件时接受的任何其他其它条款和条件。
4. 保证
4.1 “神州智工”向愿遵照本许可协议的条款使用本软件而购买的个人或实体保证,在您购买本软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本软件的存储介质异常而导致的软件不能正常使用,在经过“神州智工”检测核实后负责更换,但如该异常是因用户错误使用、人为损坏、非法使用、突发事故导致或介质丢失的则不在此限。如依据上述规定要求“神州智工”负责进行更换的,必须在购得本软件后三十(30) 天内将本软件连同购买凭据退回购买地点。
4.2 “神州智工”保证本软件符合其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4.3 “神州智工”不对本软件特殊应用目的的商业性和适应性承担保证责任。
4.4 “神州智工”不保证本软件没有错误,或者能够不间断的操作。“神州智工”不保证本软件在任何情况下在任何计算机上均有效。
4.5 您同意“神州智工”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软件而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利润损失、业务中断、业务、文档、数据丢失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使已通知“神州智工”有可能发生该等损失的,亦是如此,但该等损失是“神州智工”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除外。
5. 许可终止
如果您未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神州智工”有权随时终止授予您的对本软件的使用许可。终止许可后,您应立即将本软件的原文档及其所有复制件销毁或返还给“神州智工”。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您与“神州智工”就本软件的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您与“神州智工”均有权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从“神州智工”获得任何需要,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与“神州智工”联系。
6、服务
我们将根据您购买的不同软件产品,提供相应的人员“手把手”现场建立基本信息、清理库存、单据操作、基本应用等培训以及功能更新、版本升级服务,“面对面”规划应用。(详细约定依据订单声明)
服务期限:未特别声明的情况下,依据定单签署之日起30天开始计算;期限按订单约定,到期以后按年计付维护费,单用户每年100元,多用户每站点60元。
网站:www.hyrjchina.com
电话: 400-612-7168(全国统一服务直线)
邢台鼎智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